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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省市两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规定,现就2010年省、市、县三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凡在2005—2009年内经过有效的成果鉴定、评审或验收的项目,并持肯定性评价意见,未曾获得过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均可推荐。
推荐项目原则上要求有成果登记证书,登记时间截止到2010年3月30日。
2.授予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的项目,可以推荐。
3.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的项目不得推荐;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由完成者负法律责任,推荐单位负责把关审核。
4.推荐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主要论著需同时注明被引用情况;推荐技术发明类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或国外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专利号,与报奖项目的技术关联度、申请人位次及所作的贡献。
5.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专用项目不在推荐之列。军民通用项目,可以推荐。
二、推荐材料
推荐项目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纸质材料必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一)推荐省级或同时推荐省市两级、同时推荐省市县三级奖励项目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统一采用《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推荐书填写软件(推荐系统)应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下载,网址:sta.zjkjt.gov.cn,以前使用的推荐书填写软件一律不得使用。
2.推荐项目须提交按规定填写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6份及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份,包括《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证明材料。(2010年4月12日前提交。)
3.推荐省级奖励的项目经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省科技厅限额择优推荐。被确定推荐省级奖励的项目,将发给推荐号和检验码,各申报奖励单位以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身份输入推荐号和检验码后,可登录“浙江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再上传“科技奖励推荐书主件”和“有关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导出打印《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推荐省级或同时推荐省市两级奖励的项目16份,同时推荐省市县三级奖励的项目20份。
提交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推荐省级或同时推荐省市两级奖励的项目1份、同时推荐省市县三级奖励的项目2份。
(二)推荐市级或同时推荐市县两级奖励的项目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采用《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可从湖州科技信息网www.huzhou.com.cn相关下载栏下载。
2.推荐项目提交推荐材料:推荐市级奖励的项目提交《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6份及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份;同时推荐市县两级奖励的项目提交《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10份及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2份。
(三)推荐县级奖励的项目推荐材料要求如下:
1.推荐的奖励项目采用《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可从“德清县科学技术局”网站www.dqkj.com相关下载栏下载。
2.推荐的奖励项目提交《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5份及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份。
(四)推荐项目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推荐单位必须写明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纸质材料封面盖上推荐单位印章(不要自己另加封面)。推荐省、市两级奖励的项目,推荐书推荐意见一栏由县科技局填写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并加盖公章;推荐县级奖励的项目,推荐书推荐意见一栏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并加盖公章(同时推荐省、市、县三级或推荐市、县两级奖励的项目,只填写5份)。凡不填写推荐意见及建议奖励等级的项目不送入下一评奖程序。
(五)按“推荐书”的填写说明,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今年所有省级奖励项目将进行网上评审,附件按重要程度排序并且扫描上传至申报网站,不要超过规定的页数。附件材料主要指项目详细内容、承诺书、评价证书、验收证书、检验报告、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成果登记证书、查新报告等;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添加剂、化妆美容品、消防器材、锅炉压力容器、兽药、疫苗及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及预混料、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应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
各申报单位需填写承诺书,所有项目完成人在上面签字。
三、推荐材料装订要求
1、推荐材料包括《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湖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或《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两个部分,用A4纸印制,分别装订成册。
2.附件材料的装订顺序要求如下:
(1)项目详细内容(主要包括立项背景、详细技术内容、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等);
(2)承诺书,按项目完成人的顺序在上面签字;
(3)应用证明或采纳评价证明[如经济效益证明(原件),应由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经济社会效益证明;重大工程类中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
(4)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如评价证书、验收证书、检验报告及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及添加剂、饲料及添加剂、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类项目提供审批、审定证明文件等);
(5)享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发明权利要求书、著作权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等);
(6)代表性论文、专著等;
(7)其它证明文件(如成果登记证书、查新报告等)。
四、其它事项
1、推荐省、市级奖励项目须认真阅读《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2008年度省市两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的通知》两文件,
两文件可以从浙江科技网www.zjkjt.gov.cn或湖州科技信息网www.huzhou.com.cn查阅(不另行转发)
2.推荐书首页上的成果类别、行业评审组代码、编号必须填写齐全。成果类别及行业评审组代码必须根据项目的特点,按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准确。
3.推荐书首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成果登记证书一致,并与推荐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如有与成果登记证书不一致的,完成单位应出具报告,说明理由,推荐单位签署审核意见。
4、2010年省、市、县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不收评审费。
5、本文件同时在“德清县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发布,推荐书及承诺书等2个附件请从网上下载,网址:www.dqkj.com。
五、推荐时间及受理
报送推荐材料受理时间自2010年4月5日至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县级奖励项目推荐材料可以延期至4月30日。
推荐材料报送到德清县科技局(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B座1117室)。联系电话8084278,联系人:高月芳、朱向平。
附件1: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德清县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二O一0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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