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关于2010年度对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2010-7-26 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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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进一步促进“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2010年度将继续对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实行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党政领导班子,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分管科技、人才工作的副职。

二、考核内容

1、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制定的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情况;从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实际出发制定推进当地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有关科技和人才工作投入的指标落实情况及使用效果。

2、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推进技术创新,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农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尤其在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方面的情况。

3、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状况。主要包括:人才工作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实际成效;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引进、使用各类人才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发挥各类人才积极性情况;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服务网络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在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科技局牵头,会同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于20101120日前对照考核指标(附件1)的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并将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送县科技局(联系电话:8084233),一份报送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062732)。

12010年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总结报告。

22010年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附件2)。

32010年度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表(附件3),其中任职不到半年的有关领导可以不填写。

3、考核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在实地抽查时,通过听取考核对象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集有关人员座谈的形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同时提出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的建议。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定,并按《2010年度乡镇、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换算出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指标的得分计入县对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分。

2、通过考核,按比例评出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次,由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表彰。

附件:

12010年度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体系及标准分

22010年度乡镇、开发区管委会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表

32010年度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表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OO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技  人才工作  考核  通知

抄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

7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德清县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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